2025-07-11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
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
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一、续签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劳动合同,合理吗?
不合理!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劳动合同文本
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各执一份
注意!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二、必备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三、续订劳动合同可重新订立试用期吗?
不可以!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
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注意!
劳动者再次入职此前工作过的企业,但岗位不同,也不需要再约定试用期。
四、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未续签,员工继续在该公司工作,可以主张继续工作期间两倍工资吗?
因此,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超过一个月,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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