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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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发放时间: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
发放条件: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
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的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企业应结合实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形式,合理制定发放办法。
发放标准:每月300元
发放规定:可以按月发放,也可以提前一次性发放。
政策有效期: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相关问答
一、高温津贴是“看天吃饭”吗?
按照上海市目前的规定,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300元。也就是说,高温津贴发放的条件只取决于工作环境是否为露天、工作环境温度多少,而跟当月是否有高温天气或者有几天高温天气是没有关系的。只要符合发放条件,高温津贴就必须到账。
二、上夜班有高温津贴吗?
高温津贴发放的条件只取决于工作环境是否为露天、工作环境温度多少,与白天黑夜是没有关系的。像夜班工作的加油站员工、在高温车间(超过33℃)上夜班的员工,只要工作环境达标,都必须发放高温津贴。
三、公司发清凉饮料或者消暑用品,能抵高温津贴吗?
这也是不行的。根据规定,企业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也就是说,为高温作业的职工提供盐汽水、绿豆汤等清凉饮料,是劳动保护必做的“功课”之一。但是用提供清凉饮料或者消暑用品来取代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做法是不对的,两者之间不能相互替代。
四、单位如果不发放高温津贴怎么办呢?
企业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夏季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同时,各级人社部门和工会组织将加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措施,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文章来源 | 上海本地宝、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封图插图来源 | 创客贴(企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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